2025年,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遗址公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如下:加强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将考古遗址公园发展纳入本地区“十五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做好考古遗址公园设立和项目建设论证。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兼顾、优化配置考古遗址公园的数量、种类、规模及布局。指导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科学编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论证,强化要素保障,避免盲目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含立项单位)规划应及时报国家文物局征求意见。科学有序开展遗址博物馆建设: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指导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遗址博物馆与地区综合性博物馆的统筹,合理规划遗址博物馆建设。新建建筑应严格控制规模,鼓励利用既有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选址应避免对遗址本体及整体环境产生影响,涉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须依法按程序报批。建筑设计应以功能优先,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组织做好遗址博物馆展陈大纲论证,重要遗址博物馆展陈大纲应征求国家文物局意见。加强考古与保护、展示一体化:充分认识考古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做好考古与保护、展示一体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协调考古单位,制定考古和研究计划,及时将考古成果和出土文物充实展陈。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应坚持考古先行,根据考古和研究成果提炼展示阐释主题等,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意识形态审核把关,避免泛娱乐化、商业化。做好开放安全管理:各考古遗址公园应建立与开放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文物、游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科学核定公布开放区域的游客承载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管理运营能力建设: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督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提升考古遗址公园法人治理能力,优化管理架构,创新管理运营机制,突出遗址保护等职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做好遗址价值利用和相容使用,增强品牌意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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