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行为,防范虚假医疗科普信息误导公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1. 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网站平台应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等不同类型,分类核查资质。如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核查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资质证件及在职证明;对医学院校、医药研发机构人员,核查学校或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2. 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强化认证信息展示,包括资质证件名称、专业范围、医院科室或学校学院等准确名称、是否在职、签约MCN机构名称等,同时做好个人信息保护。3. 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自媒体”账号需对发布转发的医疗科普信息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引用转载、利用AI生成等内容,都要严格标注信息来源或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编造、散布虚假或不准确信息。4. 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强化认证材料真实性审核,对证件、单位证明的时间期限等进行严格比对,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渠道查验医生、护士等执业信息。若发现虚假不实证件等存疑情形,应对账号采取措施并进一步核验。5. 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完善用户协议,按“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严禁无资质账号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存量未认证账号需在2个月内完成认证,新注册账号不经资质认证不得发布相关内容。6. 强化网络行为规范: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优质医疗科普信息生产传播。加强对医疗科普领域账号网络行为规范,管控违规提供线上付费诊疗服务、认证医生直播不出镜等行为。7. 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自媒体”账号不得以介绍健康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等广告,介绍健康知识时,同一页面不得出现相关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8. 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坚决清理无底线蹭流量、传播色情擦边内容、编造健康故事售卖商品等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不按要求标注来源、无资质发布内容、违规发布广告等问题的账号,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等梯度措施。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指导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互联网商业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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