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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园保教费免除也参照公办园执行。这一政策是惠民减负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免费学前教育迈出了关键一步。以下是具体介绍:政策主要内容:    免保育教育费对象: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以及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财政补助方式: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财政部、教育部分区域确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逐省核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其中,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政策意义:    减轻家庭负担:该政策预计今年秋季学期将惠及约1200万人,仅今年秋季一个学期就有望减少家庭支出约200亿元,能有效降低家庭育儿成本,让家长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促进教育公平:不论公办园还是民办园,城市幼儿园还是乡村幼儿园,所有在园大班儿童都能享受政策红利,体现了普惠性和公平性,有助于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学前教育的资源差距,保障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早期教育机会。    推动人口均衡发展:放在人口大局之下,有利于缓解家庭对“生得起、养不起”的担忧,通过减轻家庭教育负担,更有效释放生育潜力,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注入动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评估、动态调整相关标准,做好政策衔接。    加强资金管理: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控,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夯实工作基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强化培训指导,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    做好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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