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打工人”权益保护是一个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而凸显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关于其权益保护之路的相关情况: 面临的问题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超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情形存在不一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导致各地裁判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就不认定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则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认定劳动关系。工伤维权困难:由于超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多是签订劳务合同,有的甚至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用人单位难以给超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如杨帆父亲的情况,人社部门可能因超龄无法做工伤认定,走法律途径不仅证据收集困难,而且周期长。讨薪存在障碍:超龄劳动者讨薪时,仲裁院可能以其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对象为由不予受理,即使诉至法院,也可能因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无法享受与劳动关系相同的权益保障。 相关举措完善立法和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系统回应超龄劳动者的权利空白问题。该规定明确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的,适用本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同时,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保障其工伤赔偿权利,还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作出灵活安排。畅通权益解决渠道:《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超龄劳动者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即纳入劳动争议案件范畴,部分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减轻了超龄劳动者的举证压力。此外,超龄劳动者还可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其他保护途径建立适老化服务体系:政府应利用财政补贴、税收和社会保险减免等政策,支持用人单位雇用超龄劳动者。同时,在各地数字政府APP设立银发服务中心页面,在街道、社区建立老年人就业服务驿站,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就业介绍、职业培训、维权等服务。企业营造友好职场环境:企业应确立平等就业理念,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加强工作场所适老化改造,优化技能培训。在工伤保险之外,可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为超龄劳动者提供更完善的保障。提高自身维权意识:超龄劳动者要积极参与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能力,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用工协议,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当权利受到侵害时,通过工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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