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迎行动指南,全链条织密“安全网”
资本市场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安全网逐步形成。
10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大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强化从发行上市到退市全过程的投资者保护。
这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旨在为2.4亿户股票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占比超99%的市场结构,打造更公平、透明、安全的投资环境。
01 政策全景:覆盖市场全链条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从分散化、局部化向全链条、制度化保护迈出重要一步。
这一政策呼应了中央顶层设计,2024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新“国九条”也突出“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陈运森表示,《意见》从发行、交易、执法、救济、退市、法治保障等全链条出发,织密投资者保护的“安全网”,是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02 发行上市:从源头遏制定价泡沫
新股发行环节是投资者保护的第一道关口。针对过去一段时间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问题,《意见》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文件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配售,推动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
同时,《意见》研究试点对长期锁定比例更高的网下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并明确禁止承销、保荐等机构将收费与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从源头上引导理性定价,鼓励长期投资。
03 交易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在交易监管环节,《意见》聚焦于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文件强化了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提高了程序化交易的透明度与监控标准,并严禁经纪机构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
针对程序化交易,《意见》从加强程序化交易报告的信息核查力度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的角度,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防止技术优势异化为对散户的“降维打击”。
04 压实机构:从销售导向转向服务导向
证券基金期货等行业经营机构处在投资者保护前沿阵地,《意见》对其提出了更高要求。
《意见》明确,经营机构要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
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向投资者深入讲解业务规则,阐明重要合同条款,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增强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针对部分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诉求不重视、处理不到位的情况,《意见》还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机构将健全完善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与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有机衔接。
05 维权救济:多元解纷机制全面发力
在投资者维权救济方面,《意见》着力打造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支持中小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有2单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近6万名投资者合计获赔27.39亿元,另有2单案件审 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意见》强调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包括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同时,《意见》还进一步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并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依法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份,39家全国性证券期货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成功案件3.32万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过102亿元。
06 退市保护: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深化,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问题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意见》从三方面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一是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易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公司股票。
二是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者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弥补投资者因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行为遭受的损失。
三是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为强化对B股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发行B股的公司拟通过全面要约收购或者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B股上市交易的,支持收购人或者有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
07 市场影响: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安全感
《意见》的发布对资本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陈运森教授认为,这些举措将增强市场信任,改善投资生态,提升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稳定,必须要牢牢抓住投资者权益这一核心要素。《意见》的发布,对于建设投资者友好型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监管部门将投资者保护融入资本市场改革全链条,此次专门发布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则,压实了市场各方对于保护投资者方面的责任。
随着《意见》的实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体系将更加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制度条文转化为生动的监管实践,让每一项措施都真正成为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坚实盾牌。
对于投资者而言,日益完善的制度“安全网”是投资路上的重要保障,但树立理性、谨慎的投资观念,提升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同样是资本市场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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